(十二)项目谋划方向和重点领域。以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城乡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创新、改善和保障民生、打造黄河金岸和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为重点方向,围绕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环境与资源保护、公共服务等六大领域谋划一批重大项目。
--新型工业:装备制造、新能源开发、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盐化工及下游产品延伸、生物工程与生物医药、新材料、功能化纺织材料、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以及产业园区等。
--现代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土地保护与整理、农业机械化、良种培育和推广应用等。
--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现代商贸物流、金融与资本市场创新、教育培训、科技研发、人才培养、信息产业、文化产业、服务外包等。
--基础设施:高速公路与铁路、机场等对外开放通道建设,城际交通、管道、农村道路等城乡一体化重要基础设施等。
--环境与资源保护:环保产业,矿山环境恢复,黄河流域综合治理,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盐碱地治理,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节能减排、资源替代、垃圾和污水处理、废弃物综合利用、城市美化与绿化等。
--公共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及社会保障等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性住房、城乡安全饮水、移民安置等民生工程。
五、建立强有力的项目谋划组织和保障体系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区重大项目谋划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提出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目标;按季度对全区重大项目谋划进行调度,集中协调解决重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中的问题;审议全区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年度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拟定、计划下达和年终考核;对重大项目进行评估;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各市、县(区)和重点企业也要建立与自治区相对应的组织机构,抽调得力人员,具体负责重大项目谋划工作。
(十四)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项目谋划长效机制和项目储备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加强项目谋划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促进项目谋划工作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由阶段性向经常性转变,由单项性向系统性转变,确保重大项目及时补充,滚动更新,梯次接续。一是项目提出机制。坚持开门搞谋划、全社会抓项目,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和大企业的主体作用,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事关全区长远发展、跨地区、跨行业重大项目的谋划;各市县负责本地区重大项目的谋划。二是信息通报机制。各地、各部门将所分管领域的政策信息、发展方向和项目谋划情况,定期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通报各部门,为项目谋划搭建政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三是项目评估机制。由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聘请有关专家,及时对各地、各部门和企业上报的各类项目进行评估认定,达到标准的纳入全区重点项目库进行储备。四是项目实施机制。凡纳入全区重点项目库的重大项目,要根据自治区产业布局、区域分工、项目类型及时确定承担主体,明确项目推进的责任、目标、要求,促进项目早落实、早建设。同时,学习借鉴沿海省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展会平台,加强项目推介,扩大招商引资成果。
(十五)建立智力支撑。建立管理部门专门研究、项目单位主体谋划、业内专家参与合作的“三位一体”项目谋划智力支撑体系。特别要重视借助“外脑”,发挥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专家在项目谋划中的智力优势,建立不同层面的中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努力提高项目谋划的质量和水平。专家采取聘任制和专项委托制两种方式。聘任制专家由政府颁发聘书,参加日常谋划工作,给予一定补助;专项委托制以课题形式委托研究谋划,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和企业项目谋划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注重对项目谋划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定期对各级各类从事招商和项目工作的人员的进行培训,并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相关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开阔眼界,提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