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通知
(青价费[2010]40号)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顺延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实施收费政策评估,我局认为《关于调整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青价费[2009]153号)试行一年来,对加快车辆周转,提高车位利用率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局同意将《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第一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和《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自第二天起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附件2)转为正式收费标准。车型分类按机动车登记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车型分类说明见附件3。
  你公司应在停车场出入口处醒目位置按规定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第一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2.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自第二天起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3.车型分类说明
2010年8月30日
  附件1			
  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第一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计价单位 
 | 首个半小时 
(元/半小时) 
 | 从第二个 
半小时起 
(元/半小时) 
 | 元/天 
(最高) 
 | 
|
  
收费标准 
 | 
  
  车型 
 | 
  
大型车 
 | 5 
 | 5 
 | 40 
 | 
  
中型车 
 | 5 
 | 3 
 | 30 
 | 
  
小型车 
 | 3 
 | 2 
 | 20 
 | 
  
三轮摩托车 
 | 1.5 
 | 1.5 
 | 8 
 | 
  
两轮摩托车 
 | 1 
 | 1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