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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2010年11月1日-11月20日)。
  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自的工作进行自查,寻找薄弱环节,认真整治提高。
  第四阶段:检查考核阶段(2010年11月21日--11月25日)。
  市局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整治实施方案对火车站及其周边环境的明码标价工作进行抽查考核,对全市旅游景点的明码标价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改进工作,在考核中将正确使用“表彰奖励”与“通报批评”两个手段,办好专项整治活动专刊,有效促进整治工作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和迎接世园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提升西安城市知名度的重要举措。各区县物价局、市局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全面安排部署。
  (二)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各区县物价局、市局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突出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市物价局价格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每月召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三)强化管理,认真考核。为突出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市物价局将把整治“双十乱”工作中价格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情况作为对各区县物价局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搞好结合,全面推进。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价格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做好价格管理基础性工作的水平。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区县和市局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于每周五上午10时前报送市物价局价格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物价局价格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周五下午五时前将全市物价系统一周来开展价格环境整治的情况报市“双十乱”现象整治办公室。各区县的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必须于11月21日前报市物价局价格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87265961,联系人:翟华栋。

  附表:
  西安市旅游景点及责任单位一览表

责任单位景点(区)名称省管景点
市价检局明城墙、钟鼓楼、小雁塔、青龙寺遗址、大清真寺、兴善寺、大唐芙蓉园、海洋馆、秦岭野生动物园 
新城区 物价局西安八路军办事处、革命公园、环城公园所属部分 
碑林区物价局兴庆公园、长乐公园、环城公园所属部分碑林博物馆
莲湖区物价局劳动公园、儿童公园、广仁寺、莲湖公园、骆驼群雕、丰庆公园、环城西苑 
未央区 物价局未央湖公园、秦阿房宫大明宫遗址
雁塔区 物价局寒窑、大雁塔周边陕西历史博物馆、大雁塔、陕西植物园、大慈恩寺
灞桥区 物价局荆峪沟风景区、纺织公园半坡氏族遗址
临潼区物价局临潼博物馆、西安事变馆、八大奇迹馆、秦陵地宫、秦皇园、项王营、鸿门宴、天文观测站、扁鹊墓、骊山森林公园兵马俑历史博物馆、华清池、秦始皇陵、临潼骊山索道
责任单位景点(区)名称省管景点
长安区物价局                大坝沟森林渡假村、广新园民族村、沣峪庄园、玉泉苑、水帘洞、龙潭戏水、九龙潭、青华山、大兴山、嘉午台、沣德寺、杨虎城陵园、楼子石、南五台山森林公园陕西翠华山国家地质公园
蓝田县物价局悟真寺、公王岭猿人遗址、水陆庵、辋川溶洞、蔡文姬纪念馆、王顺山森林公园 
户 县物价局太平森林公园、重阳宫、高冠瀑布、户县草堂寺、朱雀森林公园 
周至县物价局 楼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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