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全省物流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冀人社字[2010]24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业院校:
为规范我省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提升个人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相关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物流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中商企协〔2010〕20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全省物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与参赛
本次竞赛职业为物流师。分学生组和职工组两个组别,其中学生组分为中级组、高级组。
(一) 全省各技校、中专、职高学校学生可报名参加学生组的中级组比赛;全省各技师学院、高职高专类院校以及本科院校学生可报名参加学生组的高级组比赛。
(二) 全省各类院校物流及相关专业教师和各类企业中从事物流相关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职工组的比赛。
(三) 学生组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报名,每个院校可自行组建多个小组参赛,中级组由3名组成,高级组由5名组成,每组可配备1-2名指导教师。
(四) 职工组以个人身份参赛。
(五) 选手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20日至9月30日,请各院校及企业抓紧组织参赛选手通过竞赛官方网站(http://www.lcchina.org.cn)进行网络注册报名和参赛。并将报名和指导教师名单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市鉴定中心汇总后于9月底前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竞赛形式
竞赛活动按竞赛流程分为初赛、选拔赛、复赛和总决赛四部分。
初赛为理论知识竞赛网上答题,合格者取得竞赛入围资格,进入选拔赛。
选拔赛由省厅统一组织,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模式,统一设置赛场,并利用竞赛规定的系统(含智能化上机考试)的形式进行竞赛。
竞赛学生中级组、学生高级组和职工组分别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和二级的水平为基础,根据当前物流企业实际需要,突出物流技能的要求进行命题和组织实施竞赛(技能鉴定)。
三、组织机构
全国物流职业技能竞赛我省选拔赛由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共同主办,各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协办。省厅组成河北省选拔赛组织委员会(名单附后),秘书处设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我省赛区具体组织工作。
四、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