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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感动江苏教育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感动江苏教育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苏教基〔2010〕25号)


各市教育局: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支撑经济社会进步的奠基工程。为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支持教育的浓厚氛围,推进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江苏教育,省教育厅决定从今年起开展“感动江苏教育十大人物”评选活动,今年首先在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入选条件
  本着“平凡而伟大,平常而感人”的原则,“感动江苏教育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候选对象,应为近年来媒体广泛报道、社会广泛关注、产生重要影响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优秀师生,以及关心、重视、支持基础教育的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感动江苏教育十大人物”应是为推动基础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物;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着感人事迹的时代楷模;是在平凡岗位上奉献江苏基础教育,创造非凡业绩的普通民众。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征选阶段(20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
  省教育厅印发文件部署评选活动。9月9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在省主要媒体及各市主要媒体发布征选启事,在今年教师节表彰大会上举行启动仪式。
  评选活动以单位推荐(推荐表见附件1)为主,同时开展网络推荐、他人推荐、个人自荐。9月30日前,以省辖市教育局为单位,按每百万人口推荐1人为“感动江苏教育十大人物”候选人。除填写推荐表外,必须有3000字左右文字材料,如有视频资料一并附上。
  第二阶段:初选阶段(2010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组委会通过中国江苏网、江苏教育网向社会公示由各市教育局和其他渠道推荐的“感动江苏教育十大人物”候选人,接受社会评议。根据社会对首批候选人评议的情况,组委会确定20人为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评定阶段(2010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
  在新华日报、扬子晚报、中国江苏网、江苏教育电视台、江苏教育报、江苏教育网上发布20位“感动江苏教育十大人物”候选人事迹、选票和投票办法。社会各界通过网络平台、本次活动组委会特设的短信平台及邮寄3个渠道,对20位候选人进行评选。组委会根据得票情况、社会反响以及其他综合因素,在20位候选人中,最终选出10位“感动江苏教育十大人物”,其余10人获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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