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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


  三、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工作重点

  (一)突出发挥名牌战略的带动作用。按照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和“培育储备一批、巩固发展一批、成长壮大一批”的思路,从指导思想、体制机制、规划导向和政策措施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创造名牌企业落户、研发、生产、积聚和扩展的良好环境,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等级,完善名牌创建工作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名牌创建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培育力度,在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等产业,培育和创建更多体现我市水平、行业先进、服务领先的“十堰造”名牌集群,实现名牌由少变多的历史跨越。

  (二)加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为主、国际接轨的方针,大力开展以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为主的工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产品的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水平,提高标准化在企业效益增长中的贡献率,提升产业发展质量。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支持企业参与和制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标准。加快制订与实施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与技术服务、科技与信息服务、旅游、餐饮等服务业标准,开展服务行业社会满意度调查和服务质量评比。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项目建设,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推动农业龙头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申请农产品认证,扩大农产品出口。

  (三)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守法经营、质量过硬的企业,加强宣传,提供优质服务和便利;对管理薄弱的企业,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的企业,依法曝光并处理。开展强制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及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发挥有关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十堰建设,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四)加强质量保障能力建设。以创建国家载重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十堰)和湖北省水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级和省级检验检测中心为依托,不断加强全市检验资源的配置。加快计量测试、质量检验和标准化服务等3个平台建设,逐步形成资源集聚、效应显著、专业优势明显、服务功能完备和信息化程度高的公共技术服务体系,打造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检验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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