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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社会宣传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三)开设专题网站进行宣传。各地和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站进行课改宣传,要在部门或单位门户网站开设专门的高中课改专栏,全面反映本地本校进行课改实验的做法、成果及有关动态,使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等各方面充分地了解新课改。

  (四)由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宣传材料《甘肃高中课改通讯》等,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五)学校宣传。各普通高中要制定本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学校新课改骨干教师的作用,做好学生及其家长尤其是201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工作。宣传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1.在校园悬挂高中新课程宣传横幅;

  2.充分利用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电视站(台)、校园网、宣传栏,进行专题宣传;

  3.通过校会、主题班会、学生座谈会,家长会等形式;

  4.各种校内外文体活动、共建活动、公益活动和“教学开放周”等活动;

  5.邀请有关专家到校做报告,开展新课程咨询;

  6.通过家长学校等载体,对高一学生家长进行全员培训;

  7.设立“学生家长信箱”、举办“学生家长沙龙”等,收集学生家长对新课程的意见和建议;

  8.开设新课程咨询热线电话,由专门人员释疑解惑等。

  (六)举办“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论坛”。各地和甘肃省教育学会高中教育专业委员会要积极搭建理论和实践研讨平台,定期组织研讨我省课程改革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教科研人员、干部教师、教育行政人员等均可自由参与。通过重点课题和问题的研究和探讨、课改沙龙等形式,有效解决高中课改中存在的思想认识和教学实践问题。

  五、阶段划分和工作重点

  时间
  主要宣传内容

  2010年3-8月
  新课程宣传启动仪式(新闻通气会)

  第一阶段
  明确省、市、县各级行政、教育部门的职责;宣传新课改的背景、意义、理念、目标等

  第二阶段
  宣传报道新课程培训工作

  2010年秋-2011年夏
  新课程实施启动仪式(新闻发布会)

  第三阶段
  新课程实施开始阶段教师和学生的感受和经验、课程方案、课堂教学、校本课程、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模块考试、学生综合评价方案、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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