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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陕西省201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飞播复播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陕西省201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飞播复播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10〕999号)


省飞播造林工作站:
  你站报来《关于请求下达2010年复播计划的报告》(陕林飞发〔2010〕02号)收悉,根据《陕西省飞播造林(治沙)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对全省2007年实施的天保工程飞播造林完成情况核查结果,经研究,现将201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飞播复播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核定飞播复播面积为24万亩,总投资465万元。所需资金从省上预留复播经费中开支。
  二、各市、县要认真按照本次下达的复播计划,做好播区地面处理和管护责任的落实工作,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复播任务和新播任务同等重要,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我省飞播造林管理方面的各项质量要求严把施工质量关。
  三、复播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陕西省飞播造林(治沙)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飞播造林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林发〔2003〕20号)的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扩大开支范围或转移用途。
  请各市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计划执行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备案。

  附件:陕西省2010年天保工程飞播复播投资计划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陕西省201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飞播造林复播投资计划

  单位:万亩、万元
市 名县 名宜播面积投 资备  注
全 省1524 465  
榆林市小计2 39  
神木县2 39  
延安市小计2 39  
黄龙县2 39  
宝鸡市小计5 102  
岐山县1 20  
陈仓区2 42  
千阳县2 40  
咸阳市合 计2 39  
旬邑2 39  
商洛市合 计7 139  
洛南1 22  
商州1 20  
柞水1 19  
丹凤1 19  
山阳1 19  
镇安1 20  
商南1 19  
安康市合 计6 107  
旬阳县3 58  
紫阳县3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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