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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荆政办发〔2010〕76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荆州市“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09〕88号)要求,我市将组织编制“十二五”时期重要领域的专项规划,以此作为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和指导相关领域发展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编制原则

  “十二五”规划是一个整体、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引导我市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编制“十二五”专项规划中要注重把握以下原则:

  (一)前瞻性。要深刻把握荆州“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全力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十二五”规划的前瞻性、导向性和战略性。

  (二)延续性。“十二五”专项规划是对“十一五”专项规划相关工作的巩固和提升,要在对“十一五”发展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提出积极可行的发展目标和措施。

  (三)整体性。各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体现,要跳出部门工作的框架,既充分考虑各专项规划覆盖领域内的全部内容,又保持规划间的相互衔接和补充,确保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四)可操作性。要创新规划指标体系,在研究提出预期性、导向性指标的同时,增设一些具有约束力且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在对具体领域提出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提出实实在在的项目,便于规划的具体实施。

  二、编制内容

  “十二五”专项规划要体现新时期规划编制的规范要求,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状和问题。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深入分析“十一五”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十二五”特定领域发展的影响因素,理清发展思路。

  (二)发展目标。在建立可评估、可操作的规划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提出具有可达性和一定前瞻性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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