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5.负责申报代表团经费的预决算和经费划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二)交易组

  组 长:薛江明

  副组长:高天光 郝树仁

  交易组筹备期间设在省商务厅机电和科技产业处。

  联络员:薛江明  0351-4083566

  靳 军  0351-4083628

  主要职责与任务:

  1.负责组织我省高新技术成果项目的洽谈、签约、统计并汇总项目洽谈成果,上报大会成果交易部和山西代表团。

  2.负责“高交会”项目的征集、筛选、审定和对外发布。

  项目征集工作由各承办单位分别负责:

  (1)省商务厅负责组织我省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三资”企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参会,并对筹备期间的技术进出口成交项目进行统计;各市商务局(委)负责组织本市上述企业参会并将参会企业名单报省商务厅。

  (2)省科技厅负责组织汇总全省重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回国留学生、重大科技攻关、火炬、星火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及专利等有关项目参展,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市符合条件的项目参展并将参展项目报省科技厅。

  (3)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省直相关企业、项目成果及项目需求者参会;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市有关企业、项目成果参展并将有关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

  (4)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大专院校、高校企业的科技项目和成果参会;各市教育部门负责本市有关单位的项目和科技成果参展并将参展项目和成果报省教育厅。

  各市有关部门务必于2010年9月10日前将参展项目、参展方案等分别报至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由以上各部门对项目资料分类、筛选汇总后务必于9月20日前报代表团秘书组。

  3.对拟签约项目提出审定意见,安排签约顺序、谈判室、展台展位的协调管理,统计大会项目成交情况等。

  4.编印参展项目目录、单行材料。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展组

  组 长:赵世卫(兼)

  副组长:秦太龙 张志强 肖永红

  会展组筹备期间设在省科技厅。

  联络员:刘萨沙 董弘毅 

  电 话:0351-4043805 7033738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