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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的批复
(赣发改环资字[2010]1422号)


九江市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的工作要求,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经研究,并经我委会同省中小企业局、省环保厅共同组织专家组对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进行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确定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二、建设规划确定的具体建设方案和建设内容基本可行,具体项目在实施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备案手续。
  三、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是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同时又地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推进生态园区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要求,把特色产业优势和良好的区位、生态条件发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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