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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
(甘交政法[2010]19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属有关单位,省公路学会、省道路运输协会、省交通会计学会、省交通劳动研究会、省国防交通协会、省交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14部委《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794号)和省发改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服[2010]722号)、省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意见》(甘减负[2010]1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就开展交通运输系统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
  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这项工作对于营造良好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通胀预期管理、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促使涉企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负担明显减轻。
  二、依法做好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各项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属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这一中心,积极开展工作。
  (一)明确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目的。要通过认真清理规范交通运输系统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严格社会团体入会与收费管理,纠正强制入会行为;加大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依法清理和调整涉企收费项目。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对本部门、本单位(包括挂靠本部门、本单位的中介机构、协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查。违反批准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权限的收费项目要停止收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要坚决予以取消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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