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安〔2010〕247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总要求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提高药品安全预测预警和分析评价能力,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领导

  当前,药品安全仍处在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发现上市后药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对于保证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要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体系,开拓工作思路,把握工作规律,创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模式,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二、切实加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和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监测水平

  切实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体系。在继续完善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设的同时,要大力推动市(州)县(区)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国家局与省局、省局与各市(州)局签订的《2010年度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中已明确在2010年底完成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推进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千方百计,因地制宜,积极推动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确保国家要求的2010年底完成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的目标。

  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投入。要充分利用地方财政投入资金和国债项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改善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条件,加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并以网络为依托,建立规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和评价业务管理体系。

  加强监测队伍建设。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人员配备,要适合本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选拔业务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的人员充实到基层监测队伍中。要加强对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的培训,根据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分层次、多渠道开展培训工作,提高监测人员分析评价能力。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