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用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解决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来”的有效办法,是城市支持农村、促进城乡统筹的有效办法。各地要认真学习政策、用好政策,熟练掌握操作流程。要鼓励、组织群众拆除旧宅退出原宅基地,复垦为耕地,获取增减挂钩收益。增减挂钩所得收益各级政府不得截留、不得挪用,要全部用于灾后住房重建,其中大部分应按照宅基地面积的增减情况,发放给群众作为建房补助,真正让群众受益。旧宅基地复垦耕地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经得起验收。
六、组织群众投工投劳
各级要做好群众宣传发动工作,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积极主动投工投劳,增加收入;当地政府、村委会要做好组织协调和技能培训工作,为群众到工地就业牵线搭桥;施工企业在集中重建点“三通一平”、建材运输、房屋建造等方面的用工,要优先安排使用当地劳动力,特别是受灾户劳动力,并做到按劳付酬,及时兑现工资。
七、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各地要采取统一定货集中采购建材、减少中间环节、加强价格监管等办法节约建材成本;通过招标、减免规费、企业让利等方式降低建设成本;通过对口援助、部门支持、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尽量减轻群众负担。
八、保障群众知情权
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把重建各项政策宣传到位。重建过程要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重建对象确定、补助资金发放、增减挂钩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要及时在乡、村两级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要成立有重建户代表参加的灾后重建理事会,参与重建工作决策和监督。
九、加强考核评比监督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级要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切实负起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实施的责任。每个集中重建点都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班子,协调解决重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挂钩领导要深入一线,加强指导督促。
(二)加快重建进度。各地要严格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倒排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重建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重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