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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3)每月将排序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并由主要领导对扣分前三名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必要时可由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告,接受媒体监督。

  3. 对无证企业检查报告制度。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确保安全生产。

  (2)负责查处在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批准范围、批准勘查方案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勘查活动,但没有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查处在营业执照批准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贮存、经营、使用活动,但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

  (3)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组织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1-2次全面检查,发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不再具备规定的条件,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依法提请颁证机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

  (5)每季度书面向市政府汇报一次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情况。

  (6)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 “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实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制度,就是要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①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②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③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全员“一岗双责”制。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他工作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岗位)内承担相应责任。

  (2)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洛发〔2009〕3号)的规定,根据责任大小,依次追究企业负责人、政府监管部门和党政领导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实行公示制度。

  (1)在各种安全生产检查中,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公示的拟定对象:①被国家、省安委会通报批评的生产安全隐患企业。②被国家安监总局列入安全隐患治理的企业。③在省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省政府组织的督查组和省辖市之间的互检)中被通报的企业。④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没有进行延期的企业。⑤特种设备没有使用许可证或没有定期检验的企业。⑥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没有履行“三同时”手续的企业。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市人大、政协组织的暗访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有下列问题,由检查部门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未按《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装备;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未将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纳入本单位年度的财务预算,做到安全生产资金专户储存,专项使用;企业取得行政许可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⑧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⑨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技术规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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