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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江苏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和《2010年江苏省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严密组织,规范实施

  各地要严格执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乙肝疫苗补种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并落实详细的实施计划,对群体性免疫接种的各项工作做出细致安排。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细致开展适龄儿童调查,划分责任区域范围,摸清底数,不留死角。要科学设置接种点,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做到分工明确,避免漏种。要将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集地等重点地区作为重点,避免在交界地区和城郊结合部出现工作脱节。要加强预防接种人员培训,规范接种方法和操作规程,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和缓种原则,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成立异常反应处理专家组予以技术支持,切实提高接种质量,保证接种安全,力求不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其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各地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应暂停其它所有疫苗的接种工作。

  五、加强督导,认真评估

  在群体性免疫活动中,各地要成立工作督导组,认真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乙肝疫苗补种工作督导,做到明确任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求每个市有省级人员,每个县有市级人员,每个乡镇有县级人员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各级督导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沟通、反馈,并予以妥善处理。群体性免疫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进行总结,并请各市卫生局将免疫活动总结、统计汇总报表上报省卫生厅疾控处。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教育厅
二○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1:
2010年江苏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速我省消除麻疹工作进程,贯彻落实《2010­-2012年江苏省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努力实现2012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的目标,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印发《2010年全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方案》(卫办疾控发〔2010〕124 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指标
  2010年全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25-30/100万以下。
  通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进一步减少易感人群,形成更大范围的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传播。要求以乡县(镇市、街道区)为单位,各目标年龄组应种适龄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规免疫2剂次接种率达到并维持在95%以上;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15岁以下流动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托幼机构、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补种率达到95%以上。
  以省为单位,麻疹监测病例中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20/100万以上,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0%以上,暴发疫情血清学确诊率和调查处理率均达到100%。
  二、强化免疫对象
  全省所有8月龄-4周岁儿童,即凡是在2005年9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除非在强化免疫接种前28天内有明确的含麻疹成份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等麻疹类疫苗接种史者外,不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所有上述强化免疫对象均接种1剂次(0.5毫升)麻疹疫苗。苏州市应将强化免疫对象扩大到8月龄-14周岁儿童。无锡市等其它地区也可以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可以扩大强化免疫对象的目标人群年龄范围,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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