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应种儿童多,工作量大,各地要切实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各县应做好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准备急救药品、救护车等抢救器材,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四)现场接种方式、接种点及人员配备
1、现场接种方式: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等方式。散居儿童的接种一般应安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预防接种单位内进行;在托幼机构内设置接种点,对在园的适龄儿童进行接种。对于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采取再通知、再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接种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边远地区如有少量漏种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上门补种。接种期间如发现未登记在册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2、接种点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预防接种单位一般应利用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强化免疫接种点。托幼机构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设置接种点,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内开展接种。各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的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等;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并切实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
3、接种点人员配备:每个接种点应配备现场组织员、现场记录员和现场接种员等3类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每天预约的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现场组织员一般由村(居)委会干部、学校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应接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宣传强化免疫相关政策和知识。现场记录员由乡村医生或防保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无禁忌症的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进行标记。现场接种员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医护人员担任,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并在接种前再次询问儿童禁忌症情况。接种现场还必须备有急救药品,配备1-2名临床医生负责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置。
(五)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农村或城市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立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集中接种的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在集贸市场、车站、码头、城郊结合部都要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的适龄儿童,通知其到指定地点接种。
(六)现场接种
1、核实接种对象。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薄卡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字。对托幼机构的儿童学生,可提前下发接种前告知书,并请儿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3、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儿童接受接种后必须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并将接种记录登记到预防接种证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予以补证或补登。在实施现场接种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每日向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上一日接种人数、疫苗使用、疑似异常反应监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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