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五)国际科

  研究分析国际财经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事宜;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担保及与上述贷款配套使用的联合融资项目的申报、前期准备、评估谈判、转贷(赠)及偿还工作,监管资金的使用;负责上述贷款项目国内配套资金的组织筹措和使用管理;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十六)会计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和制度;负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全市会计电算化、信息化及市会计学会、协会的工作;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十七)监督检查科(对外使用“宜昌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名称)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牵头负责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局内各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和遵守财政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八)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申报计划,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初审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组织竣工项目验收;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项目统计决算,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十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绩效评价科)

  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和资产配置标准;指导全市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及资产收益征管;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拟订清产核资的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有关清产核资工作;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政策、标准和制度,会同有关科室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政府采购的制度、办法,监管全市政府采购活动,检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拟定全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参与编制、审核、批复市级政府采购预算;负责下达市级政府采购计划,审核确定市级项目政府采购方式;受理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出具政府采购合同确认函;审核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资格认定,管理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对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代理机构进行业绩考核;办理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投诉;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统计报表和县(市、区)政府采购的业务指导。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