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诺责任事项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制度;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2.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责任
建立建全安全组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完善安全措施,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工作、人员、车辆、物品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3.认真履行信访稳定责任
建立建全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保持本单位本系统大局稳定。
4.认真履行文明创建责任
(1)建立建全组织领导机构,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2)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增强干部职工的道德意识。
(3)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树立起“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
5.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责任
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做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内容、程序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和监督,纠正其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情况,避免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确保各项行政许可事项正确实施。
6.认真履行提高效能责任
(1)对市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2)对于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事件,有时间要求的,争取按要求办结,无时限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企业和申请人提出的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必须做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7.认真履行部门合作责任
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努力做到与其他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协调联动服务,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造成的重复劳动、无效劳动、低效劳动。参与需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当职责不清发生矛盾时,及时报市机构编制部门甄别区分。
8.认真履行机关文化建设责任
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和睦、合作、合拍、和谐”的要求,营造机关文化,提高机关效能,激发机关干部想事、谋事,干事、干成事的敬业精神,培养机关干部勇于创新、敢于负责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机关服务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大力弘扬机关主流文化,努力建设民本文化,树立“人民为大”、“以民为本”的理念;建设效率文化,提倡“崇尚行动,雷厉风行;建设协作文化,提倡“直接沟通,拒绝繁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建设责任文化,领导问责,出现问题找原因,找出原因查责任;建设绩效文化,拒绝拖延,拒绝笼统,拒绝敷衍塞责,关注结果,赏罚分明;建设用人文化,坚持民主用人,讲绩效用人,在主战场考核人,依靠全员选干部,考核执行力提干部;建设爱心文化,提倡“相互尊重,相互鼓励,乐于分享,共同承担”;建设廉政文化,倡导自觉自律,主动接受他律,为职工干事创业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持和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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