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向李荣江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浙土资党〔2010〕24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党委(党组),省地勘局、省测绘局党委,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厅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李荣江同志是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干部,1951年10月出生,1972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先后在部队服役和乡(镇)、部门工作。曾任乡镇党委书记,椒江区水利局副局长,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征地办公室主任等职。
2004年3月,李荣江同志服从组织安排,担任玉环县干江镇垟岭村农村工作指导员,至今已有7个年头。在这六年多时间里,他充分利用自己熟悉国土资源业务政策以及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能优势,找准国土资源部门服务基层、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指导和帮助村里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高山移民脱贫工程,为垟岭村的脱贫致富付出了辛勤劳动,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他的指导帮助下,垟岭村一举摘掉了贫困村的帽子,村民人均收入从3000元提高到9000多元,达到全市中上水平,村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并被列为玉环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李荣江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和普遍赞誉,本可以在一年任期到了回原单位工作的他,连续5次接受村民的一再挽留而连任农村工作指导员。李荣江同志先进事迹被《光明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浙江日报》等中央、省、市相关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一位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该典型事迹很突出,很感人,应予以总结宣传”。
李荣江同志是全省国土资源干部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先进典型。他的事迹是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实践。认真学习和深入宣传李荣江同志先进事迹,对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推动我省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现实意义。为此,厅党组决定,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向李荣江同志学习活动。
学习李荣江同志,就是要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本色。李荣江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与群众打成一片,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学习李荣江同志,就要像他那样对群众满怀真情实意,与群众同心同德,心中装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