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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拟定全市水务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全市水事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流域(区域)水系综合规划;负责全市防洪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市管及地方项目设计的审批;负责编制水利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承办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水务科技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处(郑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水务法制建设规划和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
  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负责水量分配、年度用水计划、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负责全市供水水源、生态水系的水资源调度;负责全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工作;负责地下水资源监管和城市地下水资源费、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管计划用水单位年度用水指标的核定和下达;负责郑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创建节水型城市、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灌区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审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实施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制度;组织编发市水资源公报;负责全市水井凿井管理工作。
  (四)财务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和财务政策;负责全市水务资金监管和收费工作;对水利资金进行宏观调节;负责系统内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内部的审计工作。
  (五)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六)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
  负责拟订全市行业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流、湖泊、水库、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负责河道采砂管理;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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