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七批备案名单的函
(粤经信商贸函〔2010〕2370号)
省国税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委登记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七批共1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七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七批)
序号 
 | 市场主办单位名称 
 | 市场名称 
 | 市场地址 
 | 邮编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传真 
 | 
1 
 | 佛山市南海佳沣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佳沣旧机动车交易中心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高路吉水西塱 
 | 528211 
 | 高颖恒 
 | 13902892992 
 | 0757-86713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