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廉洁执法反馈制度、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实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及《河南省价格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办案,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杜绝滥用职权、执法不公等行为。
(三)提高服务质量
认真组织开展关系国计民生的各项价格、收费检查,切实规范各行业、系统的价格、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寓服务于检查之中,切实保障群众的价格知情权、参与权和投诉权;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切实把12358价格举报电话打造成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的绿色通道;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四)健全长效机制
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从政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纪律严明;监督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四、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一)评议活动的组织领导
“2010年河南省群众满意的基层物价检查所”评议活动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领导,由河南省物价检查所负责具体实施;成立“河南省群众满意的基层物价检查所评议活动”领导小组,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廷建任组长,魏利建、仲纪伦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柴同一、刘庆勇、王金恩、何伟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辛光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王宏刚、冯增荣、王龙、任晓勇。
(二)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评议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阶段(7月15日-8月10日)。各省辖市、县(市、区)物价检查所都要建立评议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安排评议活动,进行层层动员和发动,形成声势,使全体价格监督检查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开展评议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评议活动中去;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这次评议活动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各积极参与,使整个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