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引进国外智力专家管理科(鹰潭市外国专家局、鹰潭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定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智经费资助的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组织实施国家、省批准的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外联络,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有影响事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我市智力引进成果的推广体系,负责组织智力引进成果的鉴定、评估、奖励及推广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批准的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管理因公出国(境)的审查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鹰工作(回国)或定居政策。
(十五)调解仲裁管理科
统筹拟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资格材料审查上报工作;协助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指导督促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劳动关系科
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承担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以及区域性劳动合同的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指导用人单位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办理集体合同审查备案;负责政策性安置和工人调配工作;参与市级以上企业劳动模范的推荐、评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对企业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制定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内部分配;提出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的确定和调整方案,执行省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及有关政策;制定和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执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政策,组织指导全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实施;负责驻鹰企业和市属企业相关业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45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18名,副科级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