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蚌政办〔2010〕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0〕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人们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主要目标
今后5年,力争实现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量年均增长5%以上,从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夯实稳定发展基础
1.加快集约化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各县、区要依据《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结合全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统筹规划,按照建设沿淮百万亩蔬菜优势产区、固镇周边蔬菜产业带的要求制定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打造一批设施蔬菜、特色蔬菜和食用菌专业乡镇、专业村。以设施蔬菜标准园创建为抓手,加快形成一批高效蔬菜产业基地。今后5年,每年新增规模化设施蔬菜基地3万亩。
2.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建设。深入实施畜牧业升级计划,着力提升畜牧业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和集约化程度。今后5年,每年新建市级标准化养殖小区20个。结合省级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创建,支持建设1000个规模化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和家禽养殖场(区),力争全市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0%以上。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检疫监管、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提高畜禽产品安全供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