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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原有市“菜篮子”专项资金基础上,适当增加资金用于扶持“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认证和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各县、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定额度的配套扶持。市、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资金,支持“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形成“菜篮子”基地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竞争力强、市场潜力大的龙头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倡导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开发支持龙头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融资能力。

  3.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外资参与生产流通等设施建设。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符合国家或省“绿色通道”政策要求的,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加强对蔬菜基地、养殖区域保护和建设,落实国家对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的价格政策,加强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益保护。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规划使用集体土地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市财政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在预算编制中统筹安排“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各县、区财政编制预算时要增加相应建设配套资金,用于“菜篮子”种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补贴,扶持发展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和“菜篮子”良种繁育基地、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菜篮子”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及示范推广项目和人员培训等。

  4.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充分利用“菜篮子”信息网络和贸易销售平台,引导“菜篮子”产品均衡生产和有序流通。完善重要“菜篮子”产品储备体系,有效增强市场应急调控能力。加快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政策性保险制度,开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菜篮子”保险业务,扩大“菜篮子”产品保险在城郊和主产区的覆盖面。建立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在雨雪灾害、畜禽疫病发生时主要“菜篮子”商品的价格监控、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

  5.加强对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参加,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齐抓共管,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工程的领导,出台扶持政策,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价格基本稳定、产销衔接顺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风险控制迅速有力、农业生态环保等作为工作重点,推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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