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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萍乡市清理收回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萍乡市清理收回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0〕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大清理收回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力度,创造组建萍乡市农村商业银行的良好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萍乡市清理收回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周 敏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余 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耀平 省农信社萍乡办事处主任
  蒋祥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艳萍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缪德敏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应 强  市纪委常委、廉政办主任
  曾国祥 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
  吴真元  萍乡银监分局副局长
  成 员:彭建洪  省农信社萍乡办事处副主任
  唐萍生  省农信社萍乡办事处纪检组长
  袁 宁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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