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政办〔201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八月五日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授权,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火车站地区的社会治安,维护该地区的社会秩序;负责火车站地区的信访稳定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火车站地区的交通秩序,维护该地区的道路交通、营运秩序;管理火车站地区的停车资源和秩序。
(三)负责火车站地区的工商行政、价格监督管理,维护该地区的商业经营秩序。
(四)负责火车站地区的市政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管理;负责火车站地区的人民防空工作;负责火车站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五)负责火车站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使火车站地区安全生产监察职责。
(六)负责火车站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文化、新闻出版市场。
(七)负责火车站地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监督职责。
(八)负责火车站地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九)领导和监督市、区两级派驻火车站地区的职能管理部门,协调驻火车站地区市级以上单位的社会行政事务。
(十)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
(一)党工委办公室(机关党总支)。负责火车站地区党工委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协助领导综合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作;负责火车站地区党建工作、组织建设、文秘、机要、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管委会编制管理、人事工作。
(二)管委会办公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负责管委会机关的日常行政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火车站地区各单位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