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划财务处(物价检查所)。负责管委会年度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固定资产、财务会计管理;指导监督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火车站地区的价格监督和管理;受市物价部门委托,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依法管理该地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火车站地区综合治理办公室(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处)。负责火车站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火车站地区文化市场、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新闻出版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火车站地区信访稳定工作。
(五)火车站地区卫生管理处(疾病防控中心)。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负责火车站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及各类卫生监测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火车站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及重大疫情的调查处理;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六)火车站地区市政管理处(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火车站地区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维护火车站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火车站地区园林绿化工作;依法管理火车站地区人民防空工作,负责防空工程及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利用。
(七)火车站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火车站地区城市管理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市政府、市城市管理局确定的特殊区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下设火车站地区东广场综合执法监察队、西广场综合执法监察队。
(八)火车站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火车站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火车站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行使火车站地区安全生产监察职责;督促检查火车站地区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贯彻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责火车站地区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管委会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
核定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4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委书记1名;中层领导职数26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