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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二)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东湖高新区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逐步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加快产品开发和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把东湖高新区建成全球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我国重要的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积极承担国家重点任务,争取国家重大项目对东湖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扎实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战略性投资项目在东湖高新区落户。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东湖高新区建立企业总部和研发中心。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需求,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技研发、服务平台和产业化基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三)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东湖高新区骨干龙头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发展排头兵企业,鼓励东湖高新区领军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产业的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东湖高新区的创新型试点企业要按照既定的创建目标与任务,构建研发平台、提高研发投入、开发创新产品、凝聚创新团队,深入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省和武汉市有关部门及东湖高新区要综合应用科技计划支持、融资服务支持、创新人才支持等多种手段扶持创新型企业建设,对建设创新型企业给予补助,帮助企业分摊创新成本和风险。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在东湖高新区的实施,争取国家创新基金、省和武汉市及东湖高新区相关产业发展资金的支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推动东湖高新区更多的科技企业进入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功能加快发展,加大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新兴创新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

  (四)着力促进产学研深度结合。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创新参与产学研结合的机制与政策,全方位融入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东湖高新区与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全面战略合作,探索多种产学研深度结合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围绕企业需求,创造更多的原创性科技成果向东湖高新区企业转让,或联合开发科技项目。探索教师、科技人员职称评聘、科技成果评定与支持企业发展挂钩的机制,探索教师、科技人员自由创业和企业高层次人员进校兼职的机制,支持教师、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推动和引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鼓励东湖高新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研究院、研发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技术创新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一流的名校、大院、大企业进区设立产业研发组织。对面向企业需求的产学研合作开发项目,省和武汉市科技计划予以优先支持。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在东湖高新区积聚更多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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