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0〕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撤销原十堰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原十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孙照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龚付斌 市委组织部副县级组织员
郭 忠 十堰军分区后勤部副部长
闫 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千宝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杨少俊 市经信委副主任
陈永强 市劳动争议仲裁办主任
孙卫纯 市人事争议仲裁办主任
委 员:李燕艳 市委组织部综合信息管理科科长
索 磊 十堰军分区后勤部助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