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加快推进西宁文化品牌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和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加快建设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和推进西宁文化发展繁荣的总体要求,以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动我市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因地制宜、均衡发展、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量力而行的原则,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看电影、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努力建设以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
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推进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建设,以消除覆盖盲区和增强覆盖效果为重点,扩大对农村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建立以县为中心、乡镇为依托、服务农户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网络;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县对乡镇广播电视的垂直管理运营体制建设;加快对现有无线台站设备的更新改造,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有效运行;加快全市高山发射台输电线路改造、完善市级光缆干线环路建设;更新改造转播中央、省台和市台一套广播电视节目的发射设备,新增全固态电视发射机和调频发射机,在全市行政村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的基础上,到2010年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到2015年基本实现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中央和省台一套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覆盖率达到96%以上,市台广播节目综合覆盖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