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滁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滁州市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等几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通知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以及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该组由市卫生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及当地卫生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该组由市卫生局负责。

  (3)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专业抢险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由市消防支队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市民政局牵头,辖区政府负责实施。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公安局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由市发改委负责。

  (7)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市环保局负责。

  (8)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全监管局和市质监局组成,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4.5 事故调查分析

  发生较大事故时,市安全监管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提出事故调查的初步意见。

  4.6 新闻报道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和《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2月27日印发),由市委宣传部统一负责对外新闻报道工作。

  4.7 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救援情况和事故调查组的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

  4.7.1 应急结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当事故现场隐患得到妥善处置,事故险情得到根本消除,经现场指挥部检查确认,不存在造成次生事故因素,不会对事故现场和周围环境造成火灾及环境影响时,由现场指挥部报告,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可以撤销警戒、疏散区,撤回疏散人员。

  (2)当事故伤员全部送至医院救治,事故死亡人员遗体得到妥善处置,失踪人员已查明,事故现场处于保护状态,由现场指挥部报告,经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批准,可以撤消警戒区,撤回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3)具备下列条件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终止实施应急预案:A. 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B. 事故危害得以控制;C. 产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D. 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E. 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4.7.2 应急结束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向社会公布。必要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1.1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

  5.1.2 对伤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5.1.3 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5.2 保 险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立即勘查,核实受损情况,向购买保险的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和受灾人员支付保险金。

  5.3 事故调查

  应急结束后,进入事故调查程序。事故调查工作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供调查报告。事故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经事故调查组同意,方可进行现场清理。

  5.4 应急总结

  应急结束后,应将应急救援期间有关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录像资料整理归档,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按程序上报。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各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应具备相应的通讯条件,并确保通信畅通。

  6.2 装备保障

  针对可能发生烟花爆竹事故重大危险场所分布,配备相适应的救援装备,或者与当地有抢险抢救能力的单位签订协议,遇到紧急情况可随时调配社会资源实施救援。

  6.3 技术保障

  建立由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参与起草本地区的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方案工作,并不定期地组织交流和研讨。

  6.4 宣传、培训和演练

  6.4.1 加强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6.4.2 组织、督促对有关职能部门、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机构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提高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救护、防护撤离、消除危害等应急救援技能的综合素质。

  6.4.3 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6.5 资金保障

  购置装备、组建专家队伍、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专业救援人员教育培训等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

  6.6 监督检查

  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 附 则

  7.1 预案制订、管理和更新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