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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4.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有保障(2分)。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24分)

  1. 科学、合理界定部门内部决策分工,建立和完善决策规则(3分)。

  2. 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决策机关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并有效实施(4分)。

  3. 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公布、实施后评价和责任追究(每项2分,共14分)。

  4.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3分)。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4分)

  1. 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4分)。

  2. 加强制度建设,起草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建立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纲要》和《决定》要求,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5分)。

  3. 规范行政裁量权,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3分)。

  4.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确保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4分)。

  5.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4分)。

  6.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并实施评议考核与问责制度(4分)。

  (四)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监督(18分)

  1. 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规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和整改率均达到100%(3分)。

  2. 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情况,执行上级机关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指示、决议或者意见(3分)。

  3.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分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考评分值折算)。

  4. 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3分)。

  5. 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和程序制度。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和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司法建议书(6分)。

  6. 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情形、行政诉讼不应诉以及败诉、行政复议不依法受理和答复以及被撤销或变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和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建议和意见,每件扣2分。扣完本项18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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