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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
(陕政办发〔2010〕8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和环境约束矛盾,调整产业结构,有效应对后金融危机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发展区域循环经济为突破口,在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面推进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社会循环经济发展达到新水平,区域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产业循环经济发展得到新提升。在“减量化”方面,加大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力度,发展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业高新技术化,生产要素利用高效化,有效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在“再利用”和“资源化”方面,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延长产业链,建立健全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实现资源利用循环化,循环产业园区化,消费方式节约化,人居环境生态化,充分节约和利用能源资源。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区域重点

  (三)关中地区。主要围绕《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建设“一高地四基地”的战略要求,重点发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把关中地区打造成资源配置优化、环境优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现代工业聚集区。

  (四)陕北地区。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能源化工基地为目标,统筹考虑能源资源、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坚持“三个转化”,延伸能源化工产业链,完善以新型能源化工产业为主的发展格局,重点发展资源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的生态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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