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政办发〔2008〕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勃利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七台河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七台河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奶站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证乳品安全,保障我市奶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奶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奶品生产标准,严格管理鲜奶收购、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确保乳品质量和食用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加强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奶业生产正常秩序,努力保护奶农利益,保障市场供给,确保奶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三大目标
1、严厉打击,坚决杜绝在鲜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现象;
2、注意排查,不留死角,务必将全市所有奶站纳入监管范围;
3、规范行为,建章立制,大力改善奶站整体素质,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水平,为构建奶站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1、彻底摸清奶站(点)底数。由畜牧兽医部门牵头,卫生、工商、质检、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迅速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基层,逐一检查,摸清辖区内所有奶站的设立方式、经营类别、日收奶量、挤奶方式和所有者等情况,一站一表,登记造册。对个体私有奶站、流动收奶点等独立于乳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场之外的盈利性奶站,要重点清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站,不留死角,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彻底摸清奶站底数。
2、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惩处,绝不姑息。对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有毒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确认含有三聚氰胺的牛奶,要坚决监督销毁,严禁出售;对出现问题的奶站(点)要在24小时之内将调查处理的情况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