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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新闻出版局特约审读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新闻出版局特约审读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新出〔2008〕88号)


局机关各处室、审读室、信息中心:

  经8月28日局审读工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安徽省新闻出版局特约审读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特约审读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兼职结合的审读员队伍,保障审读工作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提高我省出版物审读工作的质量与水平,根据《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审读鉴定工作暂行办法》和《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出版物审读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局审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局特约审读员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特约审读员任职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观念,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

  (二)熟悉、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的方针及法律法规;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读出版物并做出质量优劣的判断;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审读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第四条 从事出版物内容质量审读工作的特约审读员,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与影响,获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并了解相关学科的发展规律与发展趋势,了解新闻出版工作的程序;

  (二)在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担任处级以上领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经验。

  第五条 从事出版物编校质量审读工作的特约审读员,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编校工作并获得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最近3年无出版物质量检查重大差错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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