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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评选表彰2008-2010年度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建立老干部管理服务组织,人员资金落实,规章制度完善,不断加强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积极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组织老干部参观、召开座谈会、通报会,经常进行走访慰问,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得到充分体现。
  3、注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坚持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模范的执行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注重发挥老干部优势作用,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引导老干部参与社会各项事业,为三个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成绩显著。
  4、切实加强老干部部门自身建设,工作机构内部团结协作,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职责明确,办事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老干部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热心为老干部服务,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高,政策运用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
  1、身体力行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立场坚定,思想作风优良。
  2、热爱老干部事业,有无私奉献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老干部有爱心,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勤奋踏实,勇于创新,注重工作的信息宣传,业绩突出,得到老干部的普遍赞誉。
  3、注意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4、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五、自荐材料的要求
  (一)先进单位的自荐:由13个市水利(务)局和厅直单位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组织集中交流推荐结合考核情况产生。各单位必须认真撰写2008~2010年度老干部工作总结交流材料(字数3000字以内,一式26份)。被推荐为先进单位的一律填写全省水利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呈报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3份)报厅审批。
  (二)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单位申报,一律填报《全省水利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3份),且附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式3份)。事迹材料采用第三人称写法,要求真实具体,突出重点,文字简洁生动。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评选条件、民主公开、群众公认。评选推荐结果将在江苏水利网站老干部处公告栏目中公示。
  六、其他事宜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按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总结工作,有关材料请于10月30日前寄厅老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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