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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创新重点领域行政审批方式。针对笔记本电脑生产基地和保税港区等重点领域的行政审批项目,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并联审批理顺投资主管部门与土地、规划、环保、安监等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相关审查环节上的关系,实行“联审会办”,优化程序,简化手续,规范受理、承办、回复三个主要环节,探索采取现场办结、限时办结等方式,专人包干,全程代办。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3.探索前置审批改革。在全面清理基础上,各市级行政审批实施部门要总结并联审批改革等经验,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探索行政审批的前置审批改革,能取消的取消,能实施并联审批的实施并联审批,推动前置审批方式创新,切实改变行政机关多头审批、多层次审批、多环节审批的状况。有关改革方案由市级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在上报行政审批的前置审批清理情况时一并上报。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三)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推进行政审批网络化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的电子政务建设,探索网上审批,完善网络服务功能,在公众信息网上开辟“行政审批”专栏,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提供表格下载、问题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按照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统一部署和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发布平台。
  责任单位: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理顺部门内部运行机制,按照“一个窗口对外、定岗定责、高效便民”原则,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规范行政审批的内部办理程序:推行“并联审批+会审”的运行机制和联合审图、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的“三个联合”审批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规范制度,对自由裁量权幅度分档设置、细化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要求,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手续,提高行政效能。
  责任单位: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四)构建三级审批服务体系。
  1.规范市级审批窗口管理。按照“为民、公正、高效、廉洁”原则,规范设立市级部门统一对外服务窗口,推进市级部门行政审批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办事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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