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贫困地区从教的具体措施。开展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试点。加强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建立完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研究制订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2、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长效机制。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建立健全教育投入绩效评估和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的政策措施。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
各市(州)、县(市、区)可从以上方面的制度创新中选择申报项目。每个市州可申报1-2项,每个县(市、区)限报一项。
二、评选标准
(一)提升教育品质:申报创新项目有效解决本地教育存在的问题,促进教育的丰富性、多样化和高质量,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促进教育发展:申报创新项目有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地区和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促进教育机会均等和教育公平。
(三)体现创新精神:申报创新项目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因地制宜、创造性地解决各种教育问题。
(四)具有推广价值:申报创新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所采取的改革举措可以移植和推广。
三、评选方法及工作步骤
(一)评选组织
省教育厅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省、部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内外教育界专家学者代表,省内新闻媒体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
评审委员会在案例收集结束后,依据评选标准,负责对收集上来的案例进行遴选、调研和评价等工作。
(二)评选步骤
1、初评(选拔20个)
①评审专家投票
②民意调查
其中,专家评审结果权重为70%;民意调查结果权重为30%。
2、对20个案例进行调研
根据需要,组织评审的专家、媒体及相关人士组成调研组赴入围案例地区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3、终评
由评审委员会从初选的20个案例中,结合实地调研结果,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
4、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