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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防范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防范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
(鄂教综治[2010]4号)


各市、州、县、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7月7日下午,麻城市龙池桥办事处5名少年儿童在暑假期间瞒着家长相约外出游泳,溺水身亡。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来临,此类事故已进入高发期。为坚决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意见,进一步加强防范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和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防范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省江河湖泊众多,每年青少年学生因游泳、戏水而引发的溺水事故时有发生。这类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中吸取教训,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把防范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好。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快速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遏制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群发的势头,确保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学校深入开展一次游泳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通过组织学生集中到校或老师家访等形式,以典型案例警示学生和家长,不在无家长和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提高每一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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