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赴外地对市场设施租赁费进行学习考察的通知
(南价费〔2010〕58号)
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监测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设施租赁费收费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投资与经营环境,促进我市集贸市场的健康发展,特组织此次赴外地对市场设施租赁费进行学习考察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察内容
1、市场设施租赁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
2、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相关情况
3、收费管理职能先进经验等相关情况
4、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和“三农”服务
二、学习考察组成员
市物价局局领导1名、收费管理科1名、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2名、市价格监测中心2名,青秀区物价局1名,共计7名。
三、学习考察时间
8月5日至8月14日,为期10天。
四、学习考察地点
哈尔滨、大连、苏州、扬州。
五、其他事项
请参加学习考察的同志做好工作交接,出发时间和集合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附:南宁市物价局学习考察人员名单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附件
南宁市物价局学习考察人员名单
学习考察组组长:张谦
学习考察组副组长:楚利
学习考察组成员:周颖、耿飞、覃世良、林华
学习考察组联络员:覃世良
名 单
| 职 务
| 性别
| 联系电话
|
张 谦
|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男
| 13907719560
|
楚 利
| 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
| 女
| 13877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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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颖
| 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
| 女
| 13978853959
|
耿 飞
| 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社会监督科科长
| 男
| 1387719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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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世良
| 市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
| 男
| 13978671188
|
林 华
| 市价格监测中心科员
| 女
| 13878668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