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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四)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建设计划;指导并监督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环境综合整治、信息系统、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及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资源调查评价;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申报、设立工作和规划初审;负责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的建设选址和特许经营初审事项;负责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初审工作。
  (十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贯彻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建筑科技、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建筑节能、建筑科技、工程建设标准化的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负责本市建筑节能方案的审查;负责实施墙体改革基金的征收、返还、使用工作;承担建筑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建设领域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组织实施研究开发项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和新产品鉴定成果的转化推广;建立并培育建设技术市场,指导技术引进、管理科技成果及技术保密工作;组织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及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并实施。
  (十六)勘察设计管理处
  拟订全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勘察设计市场;承担入筑勘察设计企业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执行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勘察设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及监督管理从业人员工作。
  (十七)总工办公室
  负责城市建设项目前期协调及审查;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技术课题的研究、论证;审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初步设计;负责研究和草拟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投资、供求、市场运行态势及其政策的可行性研究。
  (十八)信息管理处
  组织建设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系统;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的推进和局域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局政务网站的建设、维护、信息发布和信息更新工作;负责对外新闻发布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运行数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工作。
  (十九)计划财务处
  负责城市建设项目资金的计划安排、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建资金的筹集和专项资金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和财政划拨及社会捐赠廉租住房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城建项目、局系统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职工公积金和增量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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