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北省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与使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6)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公益金管理使用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单位或相关个人受到查处的单位一律不得申报。

  (二)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与使用先进个人

  1、申报对象

  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分管福利彩票、社会福利的局领导,各级民政部门从事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的工作人员或长期从事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

  2、申报条件

  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学习,熟悉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政策法规;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大局观念强,具有无私奉献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够立足本职,不断提升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效益,注重结合工作实际灵活有效开展福利彩票公益宣传;自身工作业绩和工作作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为推动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各方面的普遍认可。

  三、推荐方式

  1、2009年10月15日,通过媒体公告,鼓励相关单位和个人申报。

  2、通过在湖北省民政网(http://www.hbmzt.gov.cn)、湖北福彩网(http://hbfc.cnhubei.com)、楚天都市报及荆楚网(http://www.cnhubei.com)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格。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5日,申报表(一式三份)及有关事迹材料、图片等于此前寄送省民政厅“湖北省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与使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福彩中心广告营销部)。联系人:陈文兵,电话:027-88040281,申报表电子版同时上报(QQ:117229758)。

  四、评选方法

  1、机构。成立评选委员会,由省民政厅领导,厅监察处、计财处、福事处、福彩中心负责人,社会名人、媒体代表及群众评委等组成。

  2、初选。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确定的截止日期,分类和整理申报对象的有关资料,组织初选,确定公示名单。公示名单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3、公示。2009年11月10日,通过湖北省民政网、湖北福彩网、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湖北电视台向社会公示初选名单,开通网站及短信平台接受公众投票。公示及接受公众投票时间为10天。

  4、入选。2009年11月22日,组委会根据公示投票情况录选一定比例的候选人,组织评选委员会投票,评委权重占60%,公众投票权重占40%。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