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坚持文明接待制度。在对服务对象的接持工作中,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严格实行“三个一样”:即生人与熟人一样、初次与再次一样、群众与领导一样,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科室全体人员因事外出时,必须在门上亮出“因(何)外出,有事可找办公室联系”的牌子或纸条,并告知办公室外出办事的单位及电话。上班时间,工作人员不得在科室间无事串岗、聊天。坚持办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设立监督投诉电子信箱(zbjxb@yahoo.com.cn)和电话(0533--2776819)、办公场所设立意见箱。
二、保障与监督
(一)专职副书记负责对各科室实施服务承诺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党总支报告。各科室要定期向局办公会议报告实施服务承诺制度的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通报结果,作为科室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群众和服务对象发现责任科室和当事人违反服务承诺规定的,可以直接向本局专职副书记投诉。专职副书记接到投诉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三)责任科室和当事人若违反服务承诺规定,经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理。对态度粗暴,言行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的,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3:
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宗旨
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缓解、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稳定社会服务。
二、信访部门、分工及工作职责
信访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局办公室在上级信访部门、局党总支和分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日常信访接待、承上启下、协调落实工作,是本局信访工作部门,其信访工作职责是:协调、处埋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本局工作中的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积极发挥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观察社情民意的窗口作用,及时向各级领导转达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各级领导报送信访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和群众注意的“热点”、“ 难点”及“苗头性”问题,为领导决策服务;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
信访条例》,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