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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


  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的能力

  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协调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经合事业的发展与整个社会发展的关系,近期发展与长期发展的关系。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勇于转变不合时宜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用发展的眼光、改革的精神,正确看待、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经合工作的新路子。要加强对干部在重大决策、重大事件及关键时刻表现情况的考察,完善考核监督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和注意力引导到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上来,紧紧围绕党总支提出的新目标、新思路,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开创全市经合事业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八、完善措施,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

  以实施“强基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党总支抓党建、书记带头抓党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的党建工作格局。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本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注意发现、培养各类基层党建工作典型,加大指导力度,发挥它们的示范带动作用。要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党总支工作和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九、积极推进用人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办事,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试用期、考察预告以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行之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积极配合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防止和减少选人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加大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为全市经合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克服“清水衙门”与腐败无关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将反腐倡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分管工作目标管理。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带头加强党性锻炼,认真落实廉政措施,严守为政之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勤俭办事,秉公用权,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严格落实我局制定的《廉政建设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措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将节约增效贯穿于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降低行政成本和办公能耗,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公车使用和管理,严禁公费旅游,坚决遏制奢侈浪费的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与领导干部定期谈话、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落实党总支成员每年与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的谈心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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