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鄂价环资[2010]2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中石油、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在鄂分公司:
  现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3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价格调整后,我省市场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见附件一。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对系统外社会加油站批发汽、柴油时,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吨;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60元/吨。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批零价差不得小于上述水平。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液化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最高出厂价按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即最高出厂价为6826.4元/吨,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三、以上价格自2010年10月26日零时起执行。
  四、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要认真落实调价方案,并在10月26日16:00时前将调价方案出台后的市场价格、供应情况及方案的落实情况报告我局,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1:湖北市场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附件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略)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湖北市场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 元/公升
名规格 
 | 品质比率 
 | 最高批发价 
 | 最高零售价 
 | 
送货 
 | 不送货 
 | 吨价 
 | 公升价 
 | 
90#(Ⅱ)汽油 
 | 100 
 | 7900  
 | 7840  
 | 8200  
 | 6.15  
 | 
93#(Ⅱ)汽油 
 | 106 
 | 8374  
 | 8310  
 | 8692  
 | 6.55  
 | 
97#(Ⅱ)汽油 
 | 112 
 | 8848  
 | 8781  
 | 9184  
 | 6.90  
 | 
0#柴油 
 | 100 
 | 7160  
 | 7100  
 | 7460  
 | 6.45  
 | 
-10#柴油 
 | 106 
 | 7590  
 | 7526  
 | 7908  
 | 6.85  
 | 
5#柴油 
 | 98 
 | 7017  
 | 6958  
 | 7311  
 | 6.30  
 | 
注:乙醇汽油价格与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