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切实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各项目县财政必须安排和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并与中央和省补助资金捆绑使用。同时,要以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为龙头,以油茶产业示范县建设项目为平台,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各类支农资金进行整合,统筹用于油茶示范县项目建设,原则上每个项目县(市、区)整合的支农资金不能低于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总量。项目县财政资金安排和支农资金整合情况,将作为项目绩效考评的重要因素。
4、科学规划项目布局。项目县在落实建设任务时,要合理布局,尽量选择交通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地势平缓、相对集中连片的山场,力求规模发展。原则上建设任务在1万亩以上的项目县,实施地点不超过7个乡镇;建设任务在1万亩以下的,实施地点不超过4个乡镇。同时,每个项目县应选择交通便利、立地条件好的地方,建立不少于一处、且连片在500亩以上的高产油茶示范基地,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在油茶造林地的落实上,要遵循“四个不栽”原则:一是海拔高于300米的地块不栽;二是坡度大于25度的地块不栽;三是土层厚度小于60公分的地块不栽;四是天然阔叶林比重大的地块不栽。在项目建设中,鼓励对低效油茶残次林进行更新重造。
5、做好优良苗木准备工作。今年项目造林的油茶用苗,继续实行省定点统一调配制度,由省定点育苗单位的定点苗圃进行生产供应;非省定点苗以及实生苗和扦插苗,一律不得用于项目造林,否则项目不予验收认可,不兑现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各项目县要认真算好苗木数量帐,征求经营主体的意愿,分两年生苗、一年生苗和容器苗做好苗木统计工作。各项目县要在省林业厅的统一指导下,与省油茶定点育苗单位(定点苗圃)签订好苗木采购合同,落实好造林所需苗木。
6、强化科技支撑。各项目县要根据《江西省油茶产业示范建设项目科技服务工作规范》要求,明确技术服务支撑单位,签订科技支撑服务协议,加强油茶技术培训,提高科技含量,充分发挥科技推动作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成效。
7、尽快落实经营主体。各项目县要加大政策扶持和宣传力度,尽快将项目建设任务按有关要求落实给各类经营主体,切实做到不造“无主林”。要不断创新经营机制,积极推广以企业、大户或油茶专业合作社为龙头,带动千家万户参与高产油茶经营的机制和模式。
8、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要制定完善的组织保障措施,积极引入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等先进管理机制,切实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水平管理。资金实行县级报帐制管理,项目县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均要设置专帐进行资金核算,加强资金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加强项目检查验收,建立项目绩效考评制度。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建立工作和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切实做到档案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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