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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


  (一)着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围绕粮食总量供需平衡、结构平衡、优质安全的战略目标,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3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坚持统筹规划、集中投入、连片推进,实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节水高效、设施配套、优质安全、科技先进、生态和谐的高标准农田。重点支持产粮大县(区)建设,力争到2012年,在南川区、梁平县、大足县、合川区、潼南县建成5个10万亩级的集中连片高产农田示范片区。

  (二)坚持分类指导,协调推进“一圈”和“两翼”现代农业发展。大力扶持发展都市城郊型、丘陵高效型、山地特色型现代农业。支持“一圈”地区建设都市城郊型农业示范区,重点发展设施农业、高效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做大做强优质粮油、蔬菜、生猪、茶叶、笋竹等产业。支持渝东北地区建设三峡库区生态农业走廊,重点培植优质粮油、晚熟柑橘、特色蔬菜、草食牲畜、生态渔业、中药材、蚕桑等产业,积极构建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带(区),帮助三峡库区打造中国柑橘“第一品牌”。支持渝东南地区建设山地特色农业基地,重点发展高山蔬菜、中药材、猕猴桃、木本油料、食用菌、土鸡等产业。

  (三)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紧紧围绕粮油基础产业、优势主导产业、区域特色产业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支持龙头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立足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统筹扶持基地项目、加工项目、流通项目,着力提升柑橘、畜禽、笋竹、金银花、辣椒等大宗集中上市农产品的集中加工处理能力。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培育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完善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四)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和投入品的使用效率。积极支持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加大对农业科技大户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大力实施农作物新品种、设施农业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节水灌溉技术、旱作农业技术、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五)大力实施生态综合治理,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高度重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山地生态农业,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加强农田林网建设,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生态屏障。加快“森林重庆”建设,着力搞好长江绿化和小流域治理,因地制宜发展柑橘、蚕桑、中药材、猕猴桃、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整合资源发展“林菌”、“林禽”、“林畜”、“林草”、“林药”、“林菜”等林下经济,在保护生态的同时尽力帮助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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