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27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07〕1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19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教办社教〔2010〕8号)精神,我市定于2010年10月25日至31日举办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学习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引导市民树立终身学习思想,有效推动各级各类机关、单位、社团和城乡社区共同参与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形成全社会良好的学习氛围,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不断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活动组织
为保证本次学习周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市成立学习周活动筹备工作组,设在市教育局(电话:82760793;邮箱:wuxistudy@163.com),负责全市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学习周组织协调机构,精心安排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活动。
三、主题内容
学习周的主题:“推动全民学习,让生活更加美好”。学习周的内容:围绕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举办以政策法规、文明礼仪、人文历史、旅游民俗、书法绘画、音乐体育、科普知识、生活百科、医药保健、动植养护、职业技能等为内容的辅导、讲座、报告、汇演、展览、竞赛,免费开放各级各类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健身机构的场所与设施。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社会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板报、简报、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理念(宣传口号详见附件1),努力营造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良好氛围。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2010年学习周活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学习型社会建设成果、经验以及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制定活动方案。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工作,针对不同群体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展示终身学习的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各市(县)、区政府负责汇总所辖地区开展学习周活动方案,市各相关部门负责汇总本部门及直属单位学习周活动方案,并于10月25日之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学习周活动筹备工作组(报表样式详见附件2)。